據德國《明鏡周刊》8月1日報道:即日起,德國重型卡車養路費的上繳不再僅僅局限于高速公路,也包括了總里程數達1135千米的四車道的聯邦公路。
該項新規適用于標準載重量為12噸以上的重型卡車。養路費額度取決于車輛排放的有害物質等級和車軸數量,平均為17歐分/千米。
借助該法規,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有望實現每年數千萬的增長。僅靠現在近12800千米的高速公路,就能帶來每年超過45億歐元的養路費收入。
然而,在環保協會看來,養路費的收取范圍還應繼續擴大。德國自然保護聯盟(Nabu)批評稱,此項規定涉及到的路段僅占德國聯邦公路的3%。該聯盟的聯邦董事長雷夫-米勒指出:重型卡車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和有害物質,制造噪聲,給道路造成巨大壓力,因此它必須為環境污染和人們的健康買單。“該規定必須盡快擴展,使重型卡車養路費適用于整個道路網”,米勒要求稱。